哈市制定《回收循环利用实施方案》

来源:文明哈尔滨 2024-06-19 11:07 浏览量:34117

近日,市发改委制定《哈尔滨市回收循环利用实施方案》。根据《方案》,哈市将加快构建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因地制宜推动废旧物资分拣中心和加工利用基地建设,提升再生资源分拣效率以及加工利用水平,规范引导二手商品交易流通和再制造产业有序发展,全面提升废旧物资循环利用管理水平。到2027年,力争全市年度报废汽车回收量5万辆左右,二手车交易量超过17万辆,废旧家电拆解量100万台左右,二手家电交易量5万台左右。

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体系

健全废旧设备回收网络。支持建设一批集中分拣处理中心,完善废旧物资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三级回收体系,推动生活垃圾收运体系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两网融合”,加快建设覆盖县、乡、村的回收网络。

完善废旧家电家具回收体系。鼓励商超卖场、电商平台等流通企业与生产企业加强合作,促进废旧家电家具回收。深入实施家电售后服务提升行动,加快培育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重点企业,促进企业规模化发展。

完善报废汽车和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渠道。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管理,优化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布局,提升回收拆解规范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有效防范安全环保风险。推动管理部门车辆历史信息共享和对外查询应用,监测回收拆解行业产能情况并及时预警。

完善公共机构办公设备回收渠道。发挥市场配置作用,盘活低效、无效资产,推动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等废旧物资统一回收处置,对经维修可继续使用的办公设备、办公家具,以借用、调拨、出租等方式循环使用。

创新废旧产品设备回收模式。发展“换新+回收”物流体系和新模式。推广“互联网+回收”模式。支持“以车代库”流动回收,积极探索更多灵活便利、适应多样化需求的回收模式。

完善二手商品流通交易体系

培育二手商品线上线下交易平台。鼓励电器电子产品、家电等零售企业开展闲置物品交易,支持利用现有旧货市场建设集中规范的“跳蚤市场”。鼓励“互联网+二手”模式发展,积极培育区域二手商品交易平台。细化分类,培育一批二手交易企业,鼓励平台企业引入第三方二手商品专业经营商户,持续扩大原有二手交易市场交易规模。

加快二手车交易发展。发挥我市现有二手车交易市场作用,培育壮大二手车经营主体。持续推动优化二手车交易登记管理等已出台政策落地见效,促进便利化交易。申建以对俄合作为特色的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鼓励二手车加大对俄出口,稳步扩大二手车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出口规模。

有序推进再制造和梯次利用

支持开展再制造业务。鼓励对具备条件的废旧生产设备实施再制造,再制造产品设备质量特性和安全环保性能应不低于原型新品。持续开展再制造产品认定。在履行告知消费者义务并征得消费者同意的前提下,鼓励企业在售后服务体系中应用再制造产品。

推动汽车飞机行业再制造。鼓励汽车整车生产企业通过售后服务体系回收旧机动车零部件用于再制造,鼓励专业化旧件回收公司从维修渠道为再制造企业提供符合要求的旧件。探索建立退役飞机引进渠道,围绕飞机发动机等关键部件开展精细化拆解,支持飞机零部件检测及再制造,打造航空整机、配套、运营、报废拆解再制造全产业链发展格局。

支持再制造技术研发。鼓励科研院所和企业开展联合攻关和产业化示范,推广应用无损检测等技术工艺,提升再制造研发水平。推动风电光伏等产品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技术研发,探索构建设备寿命评估方法和技术体系,有序推进产品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

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

提升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水平。支持建设废钢铁、废有色金属等可再生资源拆解、加工、配送一体化示范项目。鼓励资源回收利用企业以工信部废旧物资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为标准,开展技术升级和设备更新。推动企业对接高校和科研院所,深入研究各类可回收资源高水平和高效率利用技术,提升再生资源利用水平。

加强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支持废旧动力电池回收拆解骨干企业加强技术创新。加强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及溯源管理。推动动力电池生产企业积极参与梯次利用产品认证。

探索新型废弃物循环利用。促进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推进落实风电、光伏发电企业退役设备处理责任机制。推动风电、光伏等产品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技术研发。推动退役新能源设备循环利用产业集聚发展。推进数据中心、通信基站等新型基础设施领域废弃物循环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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