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关于支持民营中小企业会员单位复工复产的十项措施

2020-03-04 17:03

各会员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2月27日发布《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支持民营中小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要求,中国循环经济协会结合本行业和协会实际情况,提出支持广大循环经济企业特别是民营中小企业会员单位复工复产的十项措施:

一、加强政策宣贯。协会将进一步充分利用网站、微信等宣传媒介,深入宣传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及时解读政策动向并做好贯彻落实。

二、倡导科学防疫。对已复工复产的会员企业,要严格落实各项防疫制度,巩固前阶段防疫、抗疫成果;协会号召广大会员企业,创新办公方式,积极推广居家办公、远程会议、灵活用工、弹性工作、错峰轮岗等方式,降低疫情扩散风险。

三、搭建交流平台。通过网络等多种方式,建立会员单位之间的沟通机制,交流复工复产、有效防疫的经验做法,发挥抱团取暖作用。

四、开展行业调研。协会将通过电话调查、网络访谈等多种方式加强对行业和企业的调研,及时跟踪了解疫情对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发展所带来的冲击和影响。

五、积极建言献策。对近期难以复工复产的会员企业尤其是民营中小企业,协会将主动了解企业实际困难,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配合协调解决。

六、建立帮扶机制。对受疫情影响严重、濒临破产倒闭的民营中小企业会员单位,协会将积极与有关部门对接,协助政府部门开展精准扶持;探索综合运用科技成果奖励、科技成果评价、团体标准、科技成果推广等措施,对科技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民营中小企业进行专项帮扶。

七、缓收减收会费。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民营中小企业缓收2020年度会费至2020年9月30日;对湖北省武汉地区的企业会员免收2020年度会费、对湖北省其他地区的企业会员减半收取2020年度会费;研究对湖北省循环经济协会、武汉市循环经济协会的定向帮扶措施。

八、开展法律援助。组织有关法律专家为民营中小企业提供法律援助和咨询服务,帮助应对受疫情影响造成的合同履约、劳资关系等法律问题。

九、探索远程培训。结合复工复产中的焦点和难点问题,发挥协会专家委员会和专业委员会作用,利用网络平台,探索开展线上培训,帮助企业争取政策支持,尽快恢复生产能力。

十、表彰正面典型。协会将对在疫情防控、捐款捐助、复工复产等方面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进行表彰嘉奖,欢迎广大会员企业和省市协会提供材料。

值班电话:

1.科技标准服务:010-82291771-865

2.宣传培训服务: 010-82291771-881

3.会员服务:010-88332232 

4.战略规划服务:13811562601

5.法律援助支持单位为协会法律顾问: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韩光、邹晓东律师,电话:13121220826 

               中国循环经济协会

                    2020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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